
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同仁堂”)的前身可追溯至清朝時期,歷史上曾使用京都同仁堂張家老藥鋪、京同仁堂和記、天津同仁堂制藥廠等名稱開展藥品經營活動。2002年,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天津同仁堂制藥廠改制為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更名為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并一直沿用至今。2006年,商務部認定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太陽)為首批“中華老字號”。2019年,國家工信部評定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天津同仁堂注冊并使用的“太陽”商標于2012年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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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時間有個別報紙媒體對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產品“冠脈通片”進行違法廣告宣傳,為了以正視聽,維護廣大消費者及我公司的利益,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廣大消費者及媒體朋友鄭重聲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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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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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證書編碼: (津) -非經營性2021-0078